一、 声明:
本合同由上海明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40562;对外服务名称:透明网络)(以下简称甲方)与向甲方申请服务的用户(以下简称乙方)签订。
二、 服务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类型、服务价格、系统配置和服务内容以双方签订的“《透明网络用户服务开通或注册成功―邮件》”所载明的为准。
三、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以双方签订的《透明网络用户服务开通或注册成功―邮件》所载明的为准。
四、甲方的义务:
1. 透明网络将严格遵照相应的服务内容为用户提供规定时限内的服务;
2. 若因透明网络设备或技术故障造成服务暂时中断,透明网络将以故障所造成的中断时间双倍顺延用户的服务时限(即:中断1小时补偿2小时);由于透明网络原因给乙方造成其他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的最高赔偿额不超过乙方已支付的服务租用费;
3. 甲方依据《用户主机操作重要规则》进行数据备份,系统出现故障导致网站当前数据丢失,将以备份数据进行回复。特殊情况下,备份数据无法回复,甲方将以延长服务时限1周做为补偿;
4. 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如未能生效,透明网络将如数奉还注册费用;如因透明网络原因造成用户正式生效的域名失效后被他人抢注,赔偿将以申请人当年向透明网络所缴纳的域名年度运行管理费为限;
5. 透明网络保证用户注册的域名所有权归用户所有,用户对此域名享有独立的处置权。若用户需转移域名,透明网络将协助用户完成域名转移工作。
五、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按时为域名和邮箱、虚拟主机等续费,甲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
2. 乙方有义务维护自己域名和邮箱、虚拟主机的数据、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因乙方维护或保密不善致使相关信息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乙方帐号和密码进行各种操作而造成的直接和任何间接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关于虚拟主机的双方义务和权利:
1、服务承诺,透明网络负责维护主机,操作系统,网络连接,确保系统平均正常运行时间大于98%。同时用户要遵守透明网络的用户服务责任。为了绝大多数客户的利益,透明网络对单个客户的系统占用资源和流量有权进行必要的限制。由于在一台主机上存在较多的用户,因此大家同时占用系统资源时会发生“系统响应速度下降”的现象,若多人同时超额占用系统系统资源,会造成系统资源严重不足,此时
透明网络会提醒对资源占用超大的用户,以避免影响同一台主机上其它用户网站的正常访问。为了保证您的数据更加安全,请您也及时自行备份数据。
2、不支持聊天室、笑傲江湖等大量占用系统资源的交互式程序; 用户网站如要提供电子公告服务,需要依法在当地电信/通讯/新闻管理机关备案并获准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批准文件传真至我公司才可开通
3、禁止发送垃圾邮件、下载及性内容;用户如使用Access数据库,请注意及时清理和压缩数据,数据表要设计合理,单个数据库不要太大,不得大量占用系统资源。如果用户安装或自行开发的(CGI、PHP或ASP)程序占用系统资源超大,透明网络将对用户给与警示、并会对系统资源进行限制、直至用户网站符合透明网络系统运行规则,当然用户也可选择将网站进行升级或转出。
4、为了保证绝大多数用户的权益,透明网络提供的空间 不支持做 聊天室 ,广告交换服务,(包括网站排行榜),及所谓的"美丽图库" ,软件下载,MP3下载等不法信息。
七、 免则条款:
以下原因导致的结果,透明网络不承担任何责任:
1. 用户在线填写订单到本站收到用户付款之前的时间,域名被他人先行注册;
2. 因信息填写不正确引起的所有权纠纷与使用问题;
3. 由于申请人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包括未能按时缴纳域名年度运行管理费;
4. 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甲方为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而短时间中断服务,或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乙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不属于甲方违约,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5.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 其他约定:
1. 用户申请的信息资源只能供自己使用,不得转让或出租。由于转让或出租造成的不良后果,用户将承担直接和连带责任;
2. 用户需严格遵《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3. 用户需遵守互联网既定法规与国际惯例,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或垃圾邮件。透明网络有权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予以暂停服务和要求违规者立即改正、关闭或转出网站;
4. 用户利用网站从事违犯国家政策法规的活动时,透明网络有权停止提供服务;
5. 因中国电信线路故障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的暂时性服务中断,透明网络不承担相应责任;
6.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九、 争议解决:
本合同于其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请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附录:
乙方域名列表:
甲方:上海明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办事处)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苏州南园南路338号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